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关于开展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青联发【2017】9号)要求,经研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中关于“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系统个人积分不低于90积分等条件要求,拟推荐陈贵平作为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按照“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拟推荐美术学院14级摄影系团支部作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电话:0851-83227065
共青团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