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了弘扬绿色环保理念,增强同学们爱林护林的意识。3月12日中午,法学院于花溪校区研究生院旁的林地开展“3.12植树节”护林活动。我院团委书记杜维娜,辅导员徐潇到现场进行指导。学院青分会部分成员及2018级法学三班部分同学参加活动。

在班长黄国洋的带领下,同学们拿出准备好的工具学习松土和除草的注意事项。在简单的学习之后,同学们立马投入活动中,有条不紊地进行除草松土工作,不遗留任何一个角落,汗珠和着雨滴一颗一颗的滴落在土地上,但依旧无法阻止同学们逐渐高涨的热情。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杂乱稀疏的草坪重新焕发了生机。本次活动吸引了很多同学主动参加,大家团结合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松土除草,同学们在劳动中体会到栽种树苗的不易与保护树苗的快乐,活动现场充满了欢声笑语。最后,老师与志愿者们合影留念,并喊出了“我志愿,我快乐”的口号。
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法学学子的环保理念和珍惜自然资源的意识。同时,同学们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更深刻的明白了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为当代大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