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上午,法学院于花溪校区教学楼GJ6302教室召开2015级实习动员大会。法学院党委书记吴波、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党委副书记欧秀松、系主任余华、谢海燕以及实习指导老师和部分行政教辅老师出席本次大会。法学院2015级全体学生参加。大会由2015级辅导员王建勇主持。

首先,副院长文永辉对实习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实习要求。他指出,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的毕业实习时间从5月7日至7月15日,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的形式进行,学院为每一位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安排了指导老师。他强调,老师和同学们必须重视实习期的工作,每位同学必须本着求真务实作风进行实习,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和真实性。
紧接着,副书记欧秀松就实习期间应注意的礼仪从站姿、坐姿、握手、着装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他要求同学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注意自身形象和学校的形象,要保持虚心学习的良好习惯。
学院2014级学生刘念、刘琳结合自己实习的经历和心得体会与2015级的同学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刘念告诉同学们实习与学习须两不误,注意团队意识和工作纪律,珍惜团队学习的情谊。刘琳提到,要妥善做好实习安排的准备,摆正自己的位置和定位,勤学好问。

2015级学生代表赵钦发言,他表示会秉承认真负责、虚心请教的原则进行实习,并将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党委书记吴波结合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话。他强调,同学们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秘密,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诚待人、虚心请教,禁止从事与实习无关的其他业务。他要求,所有实习同学要严格自律、认真对待实习,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加强团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高度警惕,确保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学院领导和指导老师要加大对实习的检查和指导,使同学们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最后,潘弘作实习讲话。她回望2015年9月同学们刚进入学校时的情景,叹息时间如梭,弹指一挥间,鼓励同学们继续努力学习、踏实工作,要求同学们端正态度,做好实习准备,希望同学们务必按照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服从管理,努力提升自己,展示自我风采。

会议结束后,实习指导老师对学员进行了具体的实习安排。
这次动员大会,2015级的同学们明白了实习的意义,也知晓了实习过程中应遵守的纪律及注意事项,更加明确了实习的安排、要求和方向,有利于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