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法学院在学院楼9102教室举行以“贵州省立法制度与新立法法的衔接”为主题的学术讲座。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王占霞受邀担任主讲人, 2015级、2016级的各班学生听取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之际,王占霞向同学们简单介绍此次讲座目的,即让同学们了解贵州省立法制度、新立法法的相关内容以及贵州省立法制度与新立法法如何衔接的问题。她按照省政府重要规章第一百七十二号令规定,将本次讲座内容分为立法法修改的重点内容、省政府出台立法制度的情况、《规定》的有关内容三个方面,并逐一进行讲解。

立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她从完善立法体制中展开,详细的介绍其中包括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等内容。强调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制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统筹安排立法;加强和改进起草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她还谈到将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对于立法法的重大作用。
完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主要内容包括年度立法计划与人大衔接等。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加强备案审查、规范司法解释的制定和监督、制度概况、省政府出台立法制度的情况等各个主要点进行展开论述,并在论述中不断与同学们积极互动。

在《规定》的有关内容讲解中。她先谈到《规定》出台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而后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项(来源于社会,服务社会),起草,审查,听证,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从地方立法权限承接、每个程序的相关做法、科学民主立法的形式等进行仔细推敲。王占霞的精彩演说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热烈的掌声。
王占霞表示此次讲座只是简单的将同学们引入了解贵州省新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与立法制度的衔接中,但是其他主要的内容还需要大家私底下加强学习和了解。参与讲座的同学们表示,这是一次难忘的与立法面对面接触学习的重要机遇,大家受益匪浅,对于立法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为自己学习法学这个专业树立了强大的自信心,对提升立法法学习有了更大的兴趣,激励着大家努力向上学习的决心。